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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澳门金牌资料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

2022年06月13日 16:33  点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依法治校,以德育人,加强管理,保证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 年第 41 号令)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处分种类和具体适用

第二条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视其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共分五种: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对于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生,如其情节轻微尚不够纪律处分的,由学校或学院给予批评教育,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督促其改正错误。学校给予学生处分,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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