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实验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制度教育,重视安全技术工作。学校主管校长、实验中心主任及相关学院院长分管全校实验室及所辖实验安全工作。
二、每个实验室都要设兼职安全技术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问题,有权提出询问;对不听劝告或有碍安全的人,有权停止其操作。各级领导要支持安全技术员的工作。
三、各实验室根据自己实验工作的特点,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防盗制度,要落实到人,明确职责。
四、为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与身心健康,实验室根据自己情况对易燃易爆物、烟、毒、粉尘、有毒气体,制定出严格的操作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并由安全技术人员负责监督执行。
五、对于官僚主义、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所造成的失火、被盗、严重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与贵重设备仪器损坏严重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学院、学校报告。学校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对事故要做出严肃处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处理结果亦要逐级上报,对隐瞒不报及缩小或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严肃处理。
六、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使用时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学校批准,方可领用。同时,要规定有专人使用,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七、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要准备齐全,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要贴在墙上,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八、实验室人员及教师使用电脑过程中,不得随意拉用临时电线。新建实验室的电源安装必须通过实验中心。如不经过实验中心同意私拉电源线出现事故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