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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作者:发布日期:2024-03-18点击数:

一、企业简介

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2019年划归至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2022 年组建成为新产投集团资产管理平台公司,拥有化工、热电、水务、林业、盐业等众多实体产业,注册资本10亿元,全资及控股企业12家,资产总额42亿。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权属企业黑龙江省辰盐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黑龙江省辰盐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与齐齐哈尔市政府共同发起设立的黑龙江省重点民生保供企业,公司注册资本3830万元。项目厂区坐落于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新兴产业园总占地面积3.2万平方米,产能设计规模为6万吨/年。辰盐盐业公司作为全省首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以打造集产品研发、智能化生产、检验检测、仓储物流为一

体的高标准现代化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为发展目标,目前已纳入我省应急保障保供体系,承担了全省省级食盐战略储备任务。

二、招聘岗位和职责

黑龙江省辰盐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

主要负责落实辰盐盐业公司董事会决策部署,协助董事长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负责辰盐盐业公司全面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报名条件

(1)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新产投集团党委、中盟集团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2.具有较强的现代企业治理素养和管理能力,熟悉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市场化经营理念、法治理念、专业思维、实践经验、组织协调能力,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

3.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任职条件

学历:大专及以上

专业:经济、企业管理、理工类专业优先

年龄:5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74年3月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工作经历:具有累计6年以上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工作经历报考者须在国有企业同层级副职岗位任职满2年以上;不满2年的,须在国有企业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累计任职满5年以上;或具有累计5年以上乡镇(科)级正职及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经历。

业务知识与能力素质: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治企能力、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了解盐业行业的发展趋势,熟悉生产企业运营管理的业务流程;掌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具备前瞻性发展的战略思维,善于从长远的眼光分析和解决问题,有胜任领

导工作的专业素养。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以上招聘条件。

(3)限制报名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的;

3、品行不端,出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

5.《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四、工作地点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五、薪酬条件

根据《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兑现薪酬标准;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管理,每届任期3年,根据年度和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六、招聘流程

(1)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按规范格式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在邮件主题处写明黑龙江省辰盐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应聘岗位+姓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3月19日17:00(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需附本人照片),及学历学位证书(含全日制学历:最高学历,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奖励证书、相关岗位任职文件、证明工作经验和年限等材料扫描件(PDF版)。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同步进行,工作人员会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条件要求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者会以短信形式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 100 分,合格线为 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前三者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环节,入围人数未达到要求,按实有人数确定),如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阶段。

2.面试。入围的应聘人员采取自我介绍和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 8分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业务能力(包含主要业绩、管理和协调等方面能力)、应聘优势以及应聘岗位工作思路。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低于 85 分的不予录用。

根据面试排名,择优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动议人选,如应聘人员均不符合任职要求的,终止该职位的选聘。

(4)组织考察

通过适当方式对人选开展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按照“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素养、廉洁从业等情况。工作实绩与岗位需求相印证,经综合研判后,确定拟聘人选。组织考察(背景调查)对象均不适合任职要求的,终止该职位的选聘。

(5)聘任

根据有关规定,对拟聘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不影响任职的,按程序予以聘任。

七、注意事项

联系人:徐女士

咨询电话:0451-8266595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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