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园所需要,经哈尔滨新区第四幼儿园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选聘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薪资待遇
(1)薪资面议;
(2)五险一金、法定节假日;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经验优先录用;
4.学历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前教育专业,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本科,在教育教学、教学管理、幼儿培养等幼儿园工作某一项专业特长或领域特长;
(3)研究生学历,与教育教学、教学管理、幼儿培养等幼儿园工作相关专业;
5.身心健康,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6.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四、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线上报名。采取面试的方式录用。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7:00至2023年11月17日截止。报名人员请将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有)、能体现在教育教学、教学管理、幼儿培养等幼儿园工作某一项专业特长或领域特长的相关证书打包上传至邮箱。
邮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
杨老师:18345025220